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内容是什么?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7-30 来源:互联网

侵犯知识产权罪其实就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的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的内容是什么呢?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社会,知识引领科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化,网络的普及,知识经济给世界各国各地区带来各种福利的同时,与知识经济相关的侵权和犯罪现象也接憧而来,因此知识产权在各国越来越受重视和保护。在我国,最近几年,国家连续进行打击不同类型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专项行动,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概念

我国刑法学界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概念的界定并没有达成共识,表述并不一致。有的学者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就是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知识产权管理法规,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销售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2。有的学者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规定,故意或过失地非法利用他人知识产权,侵犯知识管理秩序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3。还有的学者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指违反知识产权管理法规,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行为4。这些概念的表述,基本的内容大致是相同的,但是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观认定却不尽相同———是否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是否只限于故意犯罪。

从狭义的角度来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仅指《刑法》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内容即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但是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应该还包括其他以知识产权作为犯罪对象的犯罪行为,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等等。所以在具体的认定中我们应该从广义的角度结合具体的犯罪事实来理解和把握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概念。

我国刑法使用的是“侵犯知识产权罪”这一类罪名,主要是指我国刑法典规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一十三条到二百二十条):“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伪造、擅自制造、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这七个具体罪名。从这七个罪名中,可以归纳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是指违反知识产权法规,侵犯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小编认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就违反的刑法规范的性质而言是一种法定犯。这行为性质是由法律的具体规定来确认的,刑法是依据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即在质和量的方面上从一般的违法性上升到刑事违法性,从而赋予该侵权行为以应受刑罚处罚性。所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概念应该是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三者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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