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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燕妍
王燕妍
律师职位: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领域(擅长办理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黄、赌、毒等多类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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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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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验

精耕细作于刑事辩护领域,熟悉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执业至今独立办理了百余件刑事案件,擅长办理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黄、赌、毒等多类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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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部分案例

1、 胡某洪涉嫌抢劫罪不批准逮捕

2、 熊某某涉嫌抢劫罪不批准逮捕

3、 蔡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不批准逮捕

4、 周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不批准逮捕

5、 刘某某涉嫌诈骗罪判处缓刑

6、 胡某涉嫌诈骗罪判处缓刑

7、 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处缓刑

8、 金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处缓刑

9、 赵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处缓刑

10、 张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缓刑

11、 朱某涉嫌单位行贿罪判处缓刑

12、 陈某某涉嫌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缓刑

13、 邓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判处缓刑

14、 黄某用涉嫌合同诈骗罪判处缓刑

15、 蔡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判处缓刑

16、 秦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判处缓刑

17、 秦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处缓刑

18、 樊某涉嫌盗窃罪判处缓刑

19、 叶某涉嫌盗窃罪判处缓刑

20、 张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处缓刑

21、 阳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处缓刑

22、 田某涉嫌盗窃罪判处缓刑

23、 王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处缓刑

24、 黄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经过辩护后改变罪名为容留、介绍卖淫罪,轻判至一年五个月

25、 谢某某涉嫌诈骗罪,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为十一年,经过辩护,判处刑期为七年

26、 詹某涉嫌贪污罪涉嫌贪污金额42042621.68元,轻判至有期徒刑为四年

27、 唐某涉嫌诈骗金额4947986.57元,经过辩护后,法院认定犯罪金额为449182.48元,判处至二年四个月有期徒刑

28、 陈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陈小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为370万元,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金额为1800万元,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金额为46658元,量刑建议分别为3-5年;5-7年;6-11个月,经过辩护后,法院未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另外两个罪名合并执行刑期为2年6个月。

29、 孙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罪金额为210341901元,法院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为3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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