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队案例:董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实报实销”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2-19 来源:互联网

2019年1月份的一天,董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抓,董某某的家属通过赵律师的介绍找到洪树涌律师,本案涉案销售金额高达219.2376万元,现场缴获假冒注册商标服装704件按实际销售价格算价值人民币35.36395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经过三次开庭审理,历时近两年,开庭时律师据理力争,最后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大部分辩护意见,最终以董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相当于“实报实销”,下个月7日被告人就可以回家,家属表示满意,非常感谢律师的付出!!!

战队案例:董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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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战队案例:董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实报实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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