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队案例】妨害公务罪不予批准逮捕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4-10 来源:互联网

 

引言: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案情介绍

2019年1月24日,犯罪嫌疑人刘某与姐姐等6人就张某(因工伤罹患血病去世)的死亡赔偿事宜与广州某公司进行赔偿,还没进入大门就被警方阻拦,刘某胞姐因刚失去丈夫而情绪激动,而和警方发生争执,后被警方反手扭制。刘某见自己胞姐被抓,出于保护姐姐的本能反应与警务人员发生肢体冲突。25日,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决定对刘某进行刑事拘留。

 

办案律师

广东泓法刑辩战队洪树涌律师、梁咏心律师接受刘某家属的委托之后,随即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刘某。在充分了解案件的事实的基础上,洪律师认为刘某的行为属于本能的应急反应,且受伤结果并非刘某所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其与警务人员发生肢体碰触也仅是保护姐姐的本能反应,主观上恶性极小,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刘某还具有其他酌定从轻情节。随后,洪律师加班加点,就本案的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出具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律师意见书。

最终,检察官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认为本案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决定对刘某不予批准逮捕。随后,公安通知刘某家属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刘某重新获得自由,与家人团聚。

 

总结

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直至案件的审判阶段都存在着有效辩护空间,辩护律师可以在不同阶段,通过对案件的了解,在关键点向办案机关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从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律师介入越早越好,家属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这样才能争取最好的结果。

同时,本案也给我们敲响警钟,在面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我们一定要注意沟通方式和方法,我们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否则,很有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

此外,如果因刑事犯罪被羁押的,家属一定要冷静,务必在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以免错过辩护的最佳时期。


友情链接: 广州毒品辩护律师| 广州知名刑事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离婚律师| 非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