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法君说法】大C等人贩卖毒品被抓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4-21 来源:互联网

 

毒祸猛于虎,一人吸毒,全家遭殃

 

当前,吸毒贩毒成为社会公害已久

 

为普及禁毒知识,广泛发动社会参与

 

同抵制毒品、拒绝毒品,实现天下无毒

 

小编对战队经办的涉毒案例进行简要评析

 

警示,帮助大家增强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

 

基本案情

8月10日16时,J入住某酒店,委托C代为购买200克毒品海洛因,并提前购买次日的车票离开本市。当晚20时,C在收取了J给付的毒资人民币50000元后,通过电话与Y(外籍人员)联系,约定以人民币49600元的价格向其购买220克毒品海洛因。8月11日凌晨零时许,C去至到某地方与Y依约进行毒品交易,双方交易后各自离开。Y携带赃款去兑换美元被民警抓获。12时50分许,C携带从Y购得的毒品去至某酒店交给Y。Y脱去外裤正准备让C帮忙用封箱胶将毒品粘在其内裤的肚皮位置时,民警突然到场,J在情急之下将该包毒品仍在床上。民警在现场搜查的过程中,在房间床头柜南侧的单人床上发现用透明塑料包装的浅黄色颗粒状毒品一包和作案工具封箱胶一卷,当场从C身上搜出手机两部和银行卡若干,从J身上搜手机一部和银行卡一张。随后,民警对C的住处查收,缴获可疑毒品浅黄色颗粒一包、白色粉末一包、针筒2支、电子秤1把等物。经过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在J住酒店房间缴获的浅黄色颗粒1包净重199.65克,检出海洛因成分;在C住处缴获的浅黄色颗粒物一包净重18.63克,白色粉末1包净重4.58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判决结果

本案由某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Y、C非法贩卖毒品海洛因,数量大,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J非法购买毒品并准备运输毒品,数量大,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但为了运输毒品而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Y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C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J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四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泓法君提示

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种类和危害

毒品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毒品的分类方法也很多,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如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天然类和合成类、软性的和硬性的、传统的和新型的。

 

★传统毒品。传统意义上的毒品指鸦片、海洛因、大麻等。

 

1、“鸦片”又叫阿片,俗称大烟,源于罂粟植物蒴果,鸦片呈黑色或褐色,有氨味或陈旧尿味,味苦,气味强烈;

 

2、“吗啡”是从鸦片提取出的一种生物碱,为无色或白色的粉末或结晶,其主要药用价值是镇痛、镇静、和镇咳,但同时又具有很强的成瘾性;

 

3、“海洛因”是吗啡的半合成品,化学名称叫二乙酰吗啡,多为白色、无色、浅灰褐色和褐色粉末。

 

★、新型毒品。新型毒品是相对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言的,主要指由人工化学合成的冰毒、摇头丸等。

 

1、“冰毒”化学名称叫甲基苯丙胺,外观为纯白结晶体,晶莹剔透,故被吸毒、贩毒者称为“冰”(lce)。

 

2、“麻谷”实际就是冰毒片,其主要成分是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外观与摇头丸相似,通常为红色、黑色、绿色的片剂,同样具有很强的成瘾性。

 

3、“摇头丸”以MDMA、MDA等苯丙胺类兴奋剂为主要成分,由于滥用者服用后会出现长时间难以控制随音乐剧烈摆动头部的现象,故称为摇头丸。

 

4、“K粉”本名氯胺酮,是一种静脉麻醉剂,外观呈白色结晶性粉末,无味且易溶于水,吸食后短时间内身体瘫软。

 

我国打击毒品犯罪的举措

1、保持严厉的刑罚。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规定了死刑,对毒品犯罪分子适用死刑的数量标准极低,并且实际上对毒品犯罪分子频繁适用死刑;《刑法》还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戒毒条例》经2011年6月22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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