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4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办、扬子鳄刑辩承办、雨田刑辩学苑统筹会务与学术支持的“涉企犯罪刑事辩护论坛”,在海淀校区综合楼0112教室隆重启幕。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权威专家、资深刑辩律师、高校骨干学者等业界精英齐聚一堂,进行了全天的沉浸式研讨,为涉企犯罪刑事辩护领域奉上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价值的思想盛宴。
在开幕致辞环节,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执行院长王志远教授向到场的业界精英表示热烈欢迎。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联席主任兼刑事部部长、广州市法学会刑事辩护研究会副会长、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疑难案件处理中心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信君达泓法刑辩战队负责人洪树涌律师应邀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办“涉企犯罪刑事辩护论坛”主讲嘉宾。
洪树涌律师以一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无罪案为例,洪律师是该公司董事长老王(化名)的辩护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活动的“层级规定”以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为根本,并以“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为入罪门槛,对“层级”的计算以上下线返利关系为核心进行实质审查;达到门槛且符合“骗取财物”的属性即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责,该案的层级高达三十几级,会员人数近百万人。
首先,洪律师通过推动企业合规整改、将商业模式调整为不超过三个合法层级,该企业和公司人员不会再犯,而且公司的业务模式是以销售商品盈利为目的而非骗取入门费或人头费,计酬和返利依据是销售业绩而非靠发展人员的数量。
其次,该公司有工厂、有专卖店,有实际产品,并非拉人头式传销,该公司和老王等没有强制消费,也没有强制购买产品的消费者为会员,会员也没有被强制必须发展下线。
最后,该产品是合格产品,价格也不存在虚高,甚至比其他同类产品还便宜。
经检察官充分沟通,最终成功实现全案不起诉,洪律师强调法律应有温度,法律人更要有温度,感谢该案检察官严格依法办案,因此,洪律师也呼吁法律工作者要以人性化方式处理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