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队洪树涌律师出庭为吴嘟涉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辩护

作者:未知 时间:2026-06-27 来源:互联网

近日,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联席主任、刑事部部长洪树涌律师,连续两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为涉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吴嘟(化名)开展庭审辩护工作。

 

 

洪树涌律师身兼多项社会职务:广州市法学会刑事辩护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也是广信君达泓法刑辩战队负责人。

 

法庭上,控辩双方围绕主观故意、毒品是大麻草还是大麻脂等展开辩论,洪律师认为作为毒品管制的大麻制品主要有三种:一是大麻草(又称大麻干品,俗称“大麻烟”),由大麻的茎、叶、花、果晾干压制而成,也就是将植物大麻晒干,干大麻中的四氢大麻酚含量约0.5%–5%。吸食者主要是将其卷成香烟形态进行吸食,也可以掺进雪茄、烟斗、水烟中吸食,甚至通过添加在食品中烘烤食用,比如做成大麻蛋糕等。二是大麻脂(大麻树脂),取自大麻花穗经压揉渗出的树脂状物质,这其中的四氢大麻酚含量约2%–10%。三是大麻油,从大麻植物或大麻树脂中提取的油状液体,这其中的四氢大麻酚含量约10%–60%。本案的四氢大麻酚含量远远低于2%,不能因为看起来像膏状物就直接认定为大麻脂,而且本案的货物中四氢大麻酚含量接近工业大麻的含量,因此,只有四氢大麻酚含量高于0.3%的大麻才定义为“有毒大麻”(即毒品大麻),如果低于该含量则工业大麻,使用不违法。

心怀“愿天下无毒”的初心,洪树涌律师常年深耕毒品犯罪辩护领域。毒品犯罪深为大众所唾弃,常有朋友疑惑:为何刑辩律师还要为涉毒被告人辩护?对此洪树涌律师有着清晰的执业信念: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都要守住司法底线,让无辜者免受牢狱之灾,让触犯法律者罚当其罪。既绝不冤枉任何一名好人,也坚决杜绝轻罪重判,严格恪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全力以赴依法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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